为更好地遵循研究生教育的自身规律,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有条件的博士点中试行硕博连读的培养制度。
  一、培养方式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半。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三年半。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一般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由学校作为新录取的博士生上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不宜作硕士生培养者,应终止学习,发结业证书并分配工作。
  (3)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方式既可采取导师负责制,也可采取导师和博士生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方式。
  (4)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的需要,制订出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分为课程学习计划和学位论文计划两部分。在入学后的三个月内,订出课程学习计划,通过综合考核后,订出学位论文计划。培养计划经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执行。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研究生、导师、系和研究生院培养处各一份。
  二、课程学习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不低于42学分。包括公共必修环节5学分,即教学实践2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听学术报告1学分,作学术报告1学分。在课程学习阶段除了完成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课程外,根据各学科拓宽知识面的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的特点,还应该选读一定学分的跨学科课程。各类课程学分分配如下:
  (1)政治理论课,72学时,记4学分;
  (2)英语6学分:第一学期(周学时5)为硕士生英语,4学分;第二学期(周学时7)为博士生英语,2学分;
  (3)硕士必修课程3-4门,10-12学分;
  (4)博士必修课程2门,4学分;
  (5)选修课3-4门,12-16学分;
  (6)公共必修环节5学分。
  是否要修第二外国语由学位点确定。要求研究生至少选学一门本学科所属一级学科以外的课程。
  三、资格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及条件:资格综合考核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参加考核的基本条件是修满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
  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i)思想政治基本素质:品德优良,遵守校纪校规;具有献身科学的敬业精神、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善于协作的团队精神。
  ii)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考试。
  iii)科研能力的考核。
  思想政治基本素质考核由学生所在系党总支主持。后两项业务考核由系分管主任组织的考核小组主持。
  四、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要求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博士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中有关学位论文的条款相同。
  五、其它
  1.硕博连读(包括“4-5分流”)研究生主要从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包括“4-2-3分流”)中选拔。经过统考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经过自己申请,导师和系领导同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也可以硕博连读。
  2.硕博连读研究生若在五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延长期所需各项经费由导师或博士点所在单位负责支付。硕博连读研究生因综合资格考核未通过而改做硕士学位论文者,若在其后的一年内不能完成硕士论文,亦可适当延长论文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延长期间所需经费由本人或由导师或由博士点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3.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在完成全部学业后才允许自费出国留学。
  4.如有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