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0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我校博士入学考试分春、秋季两次考试,两次入学,欢迎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 招生规模:
  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含公费、定向和委培名额)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模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二、 学制:3年

  三、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 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5.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对于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与所报考专业相关领域的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③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第1或第2作者)

  四、 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 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05年8月23日~2005年10月14日(春季入学)、2006年2月13日~2006年4月28日(秋季入学)登陆我校研究生部主页进行网上报名。有关报名的具体详情请登陆并点击博士网上报名。
  2. 邮寄报考费:报考费15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寄两篇论文并另加100元论文评阅费),考生可到当地邮局汇款,报考春季入学的考生于2005年8月23日~2005年10月7日寄出,报考秋季入学的考生于2006年2月13日~2006年4月21日寄出,汇款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招办收,邮编:200444。
  3. 查询报名是否成功:考生可于汇款10个工作日以后上网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4. 体检:考生持体检表可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5. 资格审查: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来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① 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② 自行打印并粘贴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的准考证 
  ③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④ 两名专门提供的专家推荐书
  ⑤ 填写好的报名表,本人的硕士成绩单(往届生可到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馆红章)
  ⑥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还需携带副高级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时间暂定为2005年11月21日~25日(春季入学),2006年6月5日~9日(秋季入学)。地点:上大路99号校本部行政楼410室。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请考生查阅我校研究生部主页。
  7. 准考证发放: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发放准考证并参加入学考试。

  五、入学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3门,分别为外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考生可查阅06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按规定正确选择考试科目。复试一般在初试后紧接着由报考院系自行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主干课程)。
  2.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暂定为2005年11月26至27日(春季入学),2006年6月10至11日(秋季入学),考试地点暂定为我校新校区(上大路99号)。入学初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 其他方式考试: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两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进入SCI、EI和ISTP三大检索的源刊;
  2) 以主要完成人之一(国家级需前九名,省部级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
  3) 具有特殊能力的考生(需提供材料并由两名专家(博导)审查)。
可提供以上材料经研招办初步审查后,领取“其他方式考核申请表”,经导师和学院推荐,研究生部审核同意后,全部或部分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或其他方式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六、 其它
  报名材料不必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但考生必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协议造成的不能录取等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 联系方式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研招办 邮编:200444
  电话:021-66133763,传真:021-66132245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部主页公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