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与我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者,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2.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须登陆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

  (二)报考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2009年1-3月(详见二“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

  (四)报名地点:网报后到我院留学生办公室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报名手续:(所交材料若要退还,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一律不退)。

  1.先到留学生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持留学生办公室签发的《报名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交验网报表(务必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专业目录、招生导师、考试科目详见“博附件一”)。

  2.本人身份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学位授予单位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并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录取之前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4.汉语水平考试初等 C 级合格证书、体格检查报告。

  5.两名本门学科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登陆我院网站下载标准格式并应有专家亲笔签字)。

  6.报考音乐学各方向、音乐声学方向、律学方向的考生应提交:

  (1)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正式发行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字数应不少于5千字,须附刊物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论文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

  (2)硕士毕业生应提交本人的硕士论文。如为应届硕士生,毕业论文尚未完成,应提交硕士论文题目、论文目录,以及1万字左右的硕士论文缩稿,或相同份量的部分章节;

  (3)以跨专业报考音乐学各方向的考生,提交论文要求同(1),其中至少有一篇相当于所报专业方向的硕士水平的学术论文;

  (4)以上提交的材料需经所报导师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7.报考作曲技术理论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撰写的三篇专业论文,其中一篇应为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所报专业方向的学术论文(须附杂志目录复印件,刊物的拟采用证明不予承认,采用笔名者需提交相关刊物证明)。

  8.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所创作的大型、中型作品三首(大型交响乐队作品不可缺免;作品体裁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电子音乐等)。

  9.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的学术论文一篇;电子音乐作品三首,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一至二首,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或多媒体类作品)的混合类作品一至二首。

  (六)报名考试费用:1、报考费800元人民币;2、加试费(需加试考生)100元;3、代寄邮资费100元。考生的一切费用,按规定由本人自理。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费用不退。

  (七)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本院一个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