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2009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博士研究生40余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    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的专业相近岗位工作6年以上;

  b.    英语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CET-6成绩425分以上(不接受其它语种人员报考);

  c.    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并被EI/SCI检索两篇次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并且排名在前三位;

  d.    由所报考导师出具推荐信。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

  7.    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