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单证的专业学位考生须在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才能报考);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已修完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⑵在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性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两篇或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初试、录取等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09年博士生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日-2008年11月30日,届时可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须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并签字确认。

  4.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2008年12月10日前,将如下材料及报名费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期以邮戳为准):

  ⑴打印并签字的200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⑵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⑶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⑷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复印件;

  ⑸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

  ⑹同等学力考生免交材料⑶-⑸,需另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学习硕士课程的成绩单、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的证书复印件等。

  ⑺境外硕士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报名费200元,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或通过邮局汇款交纳。

  5.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2008年3月初通过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见网上通知。

  6.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招生人数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模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