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前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如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等)。
  (三)获得学士学位者,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方能报考。
  (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七)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八)任何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报考手续: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1日至3月20日,201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年只进行一次招考,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登记,并下载相关表格填写。
  (二)报名费:同等学力考生400元,其他考生300元(含初、复试和加试费),外地考生可邮汇。我办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 
  (三)提交材料:考生须在2010年4月30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完成(或邮寄完成)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准考证(填好考试科目)各1份,需在指定贴照片处贴好相片; 
  (2)由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专家评定的《专家推荐书》2份; 
  (3)《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复印件或证明书1份;若为同等学力,则必须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教育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同等学力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身份证及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 
  (6)《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复试时送交各相关学院)1份; 
  (7))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 
  (8)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9)已获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的复印件各1份。 
  (10)同等学力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四门以上(含四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提交近5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五、资格审查: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证件的原件、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10年5月8日(周六)至9日(周日)。
  (二)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入学考试参考书目请见附件。 
  1、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考政治理论);②外国语(含基础外语、专业外语);③业务课1;④业务课2。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全部笔试。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2、复试:初试后进行复试,复试可以是口试、笔试或其他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由导师组织,复试地点在各有关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在初试时通知)。
  (四)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课程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七、录取办法:
  
(一)对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基本要求者,我校将结合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复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名次将按总成绩排定,总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政治理论、两门加试科目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 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0.00元(2009年我校已招博士生均为公费生)。
  (三)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八、入学时间:2010年秋季。
  九、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教育部及财政部有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1、办公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0房。
  2、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541004
  4、网址:
  5、咨询热线:0773-5838221,5850252,583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