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209个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011年我校有67个博士点、355位导师招生,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25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相应延长一年(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1)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前五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必须为苏州大学在学硕士研究生;符合(一)中的第1、3、4、5各项要求;具体要求和程序按苏大研[2010]40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公开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于2010年12月5日——2010年12月20日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
  公开招考考生于2010年12月25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40元,否则网报无效。(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苏州市十梓街1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报名号XXXX”(XXXX为网上报名号后4位);或B.直接将报名考试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上交报名材料。
  公开招考考生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通过EMS邮寄到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招办(邮编:215006,苏州地区考生可以直接将材料送到苏州大学校本部蕴秀楼研招办)。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复印件(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只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复印件(网上下载,原件请在资格审查时带到学校);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6、课程成绩单(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培养学校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7、专家推荐书2份。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它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务必重视。
  五、资格审查、初试、复试
  1、资格审查。公开招考考生于2011年3月10日—11日持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部招生科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条件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证书原件
  A.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原件;
  B.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见附件三);
  C.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另外还需提供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原件(3000字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前五名)原件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3)本人近期二寸照片2张
  2、初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13日。
  3、复试时间:2011年3月14日—16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和二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依据考生材料评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请查询苏州大学网站
  
  八、其它
  1、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2、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3、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4、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7、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2011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8、各学院(部、所、中心)联系方式: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0806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与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7870145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现代光学技术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

  9、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06
  网址:
  联系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
  传真:05126511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