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十大学科门类,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10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96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1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550名(含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的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我校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工作。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学制四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普通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至2010年12月31日止)。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11年8月31日止);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WSK60成绩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招生方式
  (一)普通招考:指由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初试(含各类专项计划)。
  (二)优秀人才单独选拔:指我校针对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领域内科研成果及管理业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参加此种招生方式的考生须在2010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评估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学院单独组织的命题初试和复试。
  (三)入学考核:指我校自2010年起确定“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可以通过“入学考核”的方式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七类”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资深教授、知名学者特聘教授、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级教学名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或“863项目”计划领域专家。“入学考核”主要由学生提出申请、报考导师审核同意、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基础考核和能力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等环节组成,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参加此种方式选拔的考生须在2010年10-11月与报考学院(系、所)和导师联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参加评估。
  (四)硕博连读:我校有“1+4”硕博连读和“2+3”硕博连读两种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1+4”硕博连读指我校在推荐免试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录取的普通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中,由考生提出申请,经过考核择优遴选部分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2+3”硕博连读指针对我校入学一年后的硕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分流时择优遴选部分普通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被确定为硕博连读的考生不需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
  六、报名
  我校博士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并现场资格认证的方式进行,同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所有参加以上四种招生方式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并在考试前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院办理现场认证手续,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报名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0年11月5日—12月5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及提交有关信息和数码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认证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不得要求退费;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要求修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认证
  1.时间:2011年3月13日—3月17日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张(专项计划考生同时交资格审查表)→(3)领取准考证。
  现场认证具体安排请届时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持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报考;应届硕士生须持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报考。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武汉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其他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如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