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同等学力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能报考(专业学位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读应届毕业人员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⑴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⑵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⑶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须有所在进修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⑷外语为英语的考生须具有CET-4级证书(或达到425分以上),外语为俄语、日语的考生须具有该语种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若录取均须缴纳全额学费。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报名程序
  1.考生须在2011年1月10日—1月22日登录博士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
  2.考生请于2011年2月25日前邮寄以下报名材料并汇款(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见后):
  (1)2份专家推荐书和1份科研情况统计表(均须从网上下载)。
  (2)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同等学力考生不交第(2)项材料,但须同时提交①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②职称证书(复印件);③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④英语CET-4级证书或外语为俄语、日语相应的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201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信息表》,考生本人必须手写签名。
  (6)通过邮局汇报名费人民币200元,必须在汇款单上注明考生姓名和报名号。
  3.几点说明:
  (1)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请考生报名前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
  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复试资格。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3)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进行补报。
  考生的准考证一律自取,领取时间为:2011年3月17日~18日,领取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人民大街)综合办公楼3楼317室。逾期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3月19日~20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理论课。
  五、复试
  1.复试时间、复试地点由考生所报考学院(所)另行通知。
  2.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外语和两门业务课的单科复试分数线,不划定总分分数线。
  3.复试名单的确定
  由各招生单位根据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和学校规定的复试比例,在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两门专业课总分(外语成绩不计入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六、录取
  各招生单位和博士生导师在综合评定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或工作实绩等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录取名单。
  七、关于报考类别和我校实行培养机制改革相关说明
  1.关于考生报考类别的说明
  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两种:
  ①非定向(全日制):要求考生必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②委托培养(非全日制):考生无须调转档案等相关材料,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由考生本人及考生单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
  2.关于奖助学金的相关说明
  我校实行以完善奖助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加大对优秀博士生的奖助力度。
  博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全日制)和委托培养(非全日制)两类:
  1.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获得与当年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并可通过助研岗位获得每月1000元助学金。
  2.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全日制)的博士生,可获得与当年半额学费等额的学业奖学金,另须缴纳半额学费,并可通过助研岗位获得每月1000元助学金。
  3.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非全日制)的博士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须缴纳全额学费。
  4.学费标准:12000元/生/年,按三年收取。
  为鼓励博士生的学术创新,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以资助和奖励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学术科研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各类别博士生均可参评。以上奖助学金全部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
  八、我校2011年具有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权。
  1.招生领域: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领导与管理
  2.招生条件:(1)具有硕士学位,(2)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报考材料于2011年2月25日前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3.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八万元/生。
  九、我校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权。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其他报考要求参见本简章第二条。
  2.其他说明
  (1)考生报考前必须将加盖省教育厅民教处(有的省市为高教处)公章的《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于2011年2月25日前随其他报考材料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2)按相关要求进行复试和录取,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考生录取后必须与所在省教育厅签订协议。
  十、我校具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权。
  1.“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已获硕士学位。(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报考此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将填写好的《201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1份)于2011年2月25日前随其他报考材料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2.“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1)已获硕士学位。(2)在岗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的学生工作人员。须由所在学校推荐,省高校工委审核通过方可报名。报考材料于2011年2月25日前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十一、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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