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2年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490人左右(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与中科院近物所联合培养招生人数),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复试时确定并公布。招生人数包括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等考试方式招收的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2012年9月1日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具体业务要求:

  ①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②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③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④达到学院或研究院提出的其他业务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资格审查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完成。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

  4.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只能接收硕士在读期间就读专业为学术型专业的考生报考,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只能接收硕士在读期间就读领域为相应专业学位领域的考生报考。

  ★各博士招生专业是否招收硕博连读考生报考,请与有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联系确认。

  (三)少数骨干

  详见《兰州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2012年,我校自然地理学(070501)、第四纪地质学(070905)、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四个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要求按《兰州大学西部环境与气候变化研究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其他专业报名考试按照本《简章说明》执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1年12月1日9:00—25日22:00。

  2.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2年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试方式博士生考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考生)。

  3.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兰州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4.电子照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红、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其他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二)报考材料提交

  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以下报考材料,通过邮局以特快方式寄(送)到报考学院或研究院。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

  (1)《兰州大学2012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由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2位不同专家独立填写);

  (3)《兰州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学位证书复印件: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有效公章);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须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④学院或研究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2.硕博连读考生:

  (1)《兰州大学201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兰州大学2012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专家推荐书》2份(由与考生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2位不同专家独立填写);

  (4)《兰州大学201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6)学院或研究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考试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文件精神,博士考生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

  1.通过普通招考考试方式报考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每生14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生17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硕士主干课程另交60元,在复试时直接交报考学院或研究院)。

  有关考生在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请通过邮局将报名考试费于2012年1月10日前寄到(不接受来人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兰州大学研招办)。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2.硕博连读考生每生50元,在提交报考材料时,直接交报考学院或研究院。

  四、资格审查

  普通招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由研招办根据相应报考条件完成;硕博连读考生资格审查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根据相应报考条件完成,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兰州大学研招办将于2012年2月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准考考生名单,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

  五、报名现场确认

  (一)对象:普通招考方式准考考生。

  (二)时间:2012年3月15日。

  (三)地点:2012年3月初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四)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若为公务员,请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证件不全者,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2年3月16日上午(空腹,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体检地点:兰州大学校医院。

  七、普通招考初试

  初试时间:2012年3月17日—18日。

  初试地点:兰州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现场确认时领取的《准考证》)。

  八、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为2012年3月19日-25日,具体时间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各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具体地点由报考学院或研究院另行通知。

  九、重要说明

  1.专业学位各招生类别及领域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2.根据教育部“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的规定。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编码和名称”栏目中的1001、2001、3001等数字为考试科目代码,代码的第一位数字1表示外国语考试科目,2表示业务课一考试科目,3表示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的第2至4位数表示该门考试科目的顺序号。

  4.专业名称前注有“★”者为我校自主设置的招生专业。

  5.准考考生的《准考证》不寄发,在考前报名现场确认时由考生直接领取。

  6.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若有一门考试科目缺考或违纪,该考生所有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7.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8.从2009年起,教育部提倡各招生单位不指定参考书目。我校少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

  9.我校博士研究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3-5年,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6年。

  10.从2008年起,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培养机制改革的资助对象原则上是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

  培养机制改革后,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吸引优秀生源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构成。其中:

  ①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培养费,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全额培养费(100%),二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50%的培养费。博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规模的90%(其中:一等占规模的70%,二等占规模的20%)。

  ②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研究生在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分为助研、助教、助管,统称“三助”。助教、助管助学金每个岗位每月750元,助研助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18000元,录取为全日制非在职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可享受助研助学金。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注:教育部2012年博士生招生文件尚未下达,若招生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及时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更新,请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