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成绩要求: 
⒈内科学专业:外语成绩≥56分,业务一成绩≥60分,业务二成绩≥60分,总分≥190分; 
⒉外科学专业:外语成绩≥50分,业务一成绩≥50分,业务二成绩≥60分,总分≥180分。 
复试安排: 
表一:内科学

序号

学科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1

心血管病学

200914900

同济大学医学楼511室(四平路校区)

2

消化病学

2009161330

同济医院同济楼6F示教室

3

呼吸病学

2009161400

同济医院同济楼4F示教室

4

肾病学

2009161500

东方医院7F肾内科办公室

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2009161000

同济大学逸夫楼212室(四平路校区)

6

核医学

2009161400

第十人民医院核医学科示教室

7

消化病理生理学

2009151030

同济大学医学楼915室(四平路校区)

8

实验诊断学

2009161500

东方医院2F检验科办公室

表二:外科学 

序号

学科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1

普通外科学

2009151330

同济医院甘泉楼10F示教室

2

胸心外科学

2009151300

同济医院甘泉楼7F示教室

3

骨科学

200916800

同济医院同济楼裙楼301会议室

4

神经外科学

2009141300

同济医院甘泉楼2F脑血管中心办公室

5

麻醉学

2009161500

东方医院2F疼痛科办公室

6

妇产科学

200916900

同济医院甘泉楼5F主任办公室

7

外科病理学

2009151400

肺科医院2号楼4F病理科会议室

复试考生请注意: 
考生除带好证明考生身份的证明外,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科和硕士期间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2份)和自我评价。上述材料由考生在复试时提交给复试小组。 
请复试学生依照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若有特殊原因,请及时与医学院科研办联系,联系电话:021*65983185.联系人:钱老师、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