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初试在2011年4月16日-18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申请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加试不少于1门专业课,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所有加试科目在初试时进行,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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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