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7号)

  根据近期市场变化及配合监管部门工作需要,我会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下半年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计划增加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等专项考试,维持10月份全国从业资格考试计划不变,取消7、9、11月的随报随考及12月的季度考试。

  现将10月份全国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8年9月3日至9月18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注册和报名。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将于2008年10月18日、19日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等40个城市同时举行。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 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五、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大纲和教材使用2008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新版大纲及教材出版、发行等事项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公告,考生届时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查阅。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七、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八、其他说明
  考试详细时间、考场详细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明示。
  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年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符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可通过所在公司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咨询电话:021-61651128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