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第4号)

  现将第四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将于2010年12月4日、5日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烟台、温州、泉州、拉萨、乌鲁木齐等40个城市同时举行。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的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参考科目。

  五、考试纲要和教材

  考试纲要和教材使用2010年版考试纲要及教材。

  六、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