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管理层提出了一些很有前瞻性的新思路,比如关于督促上市公司做好分红决策的要求,但被误读为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强制分红”,一些财经评论员和股评家也跟着起哄。这倒也罢了,节前史玉柱也提出建议“年利润50%用于分红的蓝筹股,才有融资资格”。

  史先生身份特殊,近期大举投资民生银行股权,所以他并不是一名客观中立的裁判员,而是博弈场上的一名选手。

  其实上市公司分不分红,从来就不是道德问题,而是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问题。不分红的公司,未必一律要坑害小股东利益;大比例分红的公司,也未必是真的一心为小股东利益着想。史玉柱先生大比例投资的银行股,苦于股价一时涨不上去,或即便涨上去了,为了长远的控股利益,也不可能骤然卖出大量股权套现。所以他作为大股东代表,当然是要敦促多分现金红利了。类似的,历史上大比例分红的公司,十有八九是大股东暂时客观上无法卖出股份,所以要求公司多派红利,早点收回一部分投资。

  试想大股东如果是和诸位小股民一样,以30倍市盈率在一级市场买的股票,甚至是以50倍以上的市盈率在二级市场买的股票,他们还会鼓吹大比例现金分红吗?同样的,在牛市里,小股东以市盈率50倍、甚至100倍买的股票,如果大股东拼命现金分红,小股东准备夸他们还是骂他们呢?

  买股票合算不合算,有没有投资价值,根本问题在于:一是买入成本是否低;二是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是否在主营业务成长良好的同时,在内控机制上规范运作,不恶意转移利润、转移资产。至于分不分现金红利,只是一个表面问题。因为股市表现不好,就逼上市公司多分红,这好比逼一个消化不良的瘦子拼命吃肥肉,却不给他治疗肠胃疾病。

  过去十余年来,大多数在股市里亏钱的人,并不是因为红利分的少而亏损,而主要是在不合理的高价买了股票。不合理的高价,和市场舆论导向单一、信息披露不及时透明、财报编制和审计不严谨,以及违规违法行为惩戒不足、基金证券等代客理财机构的不理性等有关。如果高举“强制分红”的大旗去规范股市,却忽略了对上述更核心问题的治疗,那“强制分红”就成了障眼法。对那些一开始就恶意在股市圈钱、以超高估值发行股票的公司,如果只要求他们大比例分红就放弃其它监管,那他们会很高兴的。

  监管者应该做的是落实公平游戏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公开透明,执法公正。尤其是在市场舆论方面,要鼓励多种市场声音,甭管唱多还是唱空,前提是有理有据。只要信息对称,市场舆论自由公开,那分不分红让股东大会自己去表决即可。

  当然,小股东可能在表决时处于弱势地位,但其他有表决权的大股东会和小股东利益捆绑在一起,履行代言职责。反之,如果大股东和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在分红之类问题上老是不代表小股东利益进行投票,那小股东就会用脚投票,股价就会下跌,股票的流动性就会变差。但这些纯属市场行为,只要大股东之前没有承诺大比例分红,也不能说大股东做错了什么。

  近期部分媒体已将“强制分红”改为“完善分红决策机制”之类更接近监管部门本意的措辞,这种自我纠正是令人欣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