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基金托管人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概述

  一、基金托管人及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关职责的当事人。

  托管人的四项职责:多选

  一是资产保管,即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资产设立独立的账户,保证基金的全部资产安全完整;

  二是资金清算,即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三是会计复核,即建立基金账册并进行会计核算,复核审查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四是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托管业务获取托管费作为其主要收入来源,托管规模与其托管费收入成正比。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托管人也通过进行绩效评估、提供会计核算等增值性服务来扩大收入来源。

  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的作用

  三点作用:

  (1)防止基金财产挪作它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以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要求运作。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所进行的会计复核和净值计算,有利于防范、减少基金会计核算中的差错,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基金托管人的市场准入

  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八项条件:P104

  例题1:商业银行申请基金托管人资格,必须经( )审查批准。

  A.中国人民银行

  B.中国证券业协会

  C.中国证监会

  D.中国银监会

  答案:CD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十一项具体职责:P105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托管业务流程

  四阶段:签署基金合同、基金募集、基金运作、基金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