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与技术系统

  一、基金托管人的机构设置

  托管银行一般要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或者资产托管部。

  托管部一般包括四个部门:

  (1)主要负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市场开拓、研究,客户关系维护的市场部门;

  (2)主要负责基金资金清算、核算的部门;

  (3)主要负责技术维护、系统开发的部门;

  (4)主要负责交易监控、风险管理的部门。

  二、基金托管人的员工配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拟从事基金清算、核算、投资监督、信息披露、内部稽核监控等业务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 人,并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的技术系统

  目前各托管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四个主要特征。

  1. 主要托管业务活动通过技术系统完成

  2. 系统配置完整、独立运作

  3. 系统管理严格

  4. 系统安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