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证券考试《发行与承销》串讲: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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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和推荐核准程序(IPO)
基本要求:掌握公开发行的条件及要求。掌握辅导工作的基本要求。
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及要求;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内核保荐和承销商备案材料。掌握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目录和形式要求。熟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发审委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工作。了解发行审核委员会会后事项。掌握发行人报送申请文件后变更中介机构的要求。熟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专项复核的审核要求。
第一节 IPO的辅导
1、200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聘请辅导机构进行辅导,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原则。
2、辅导工作总体目标:公司治理机制
3、辅导工作原则:4点原则。P100
4、辅导机构:保荐机构、不得干预的制度,未参加辅导的处理方法
5、辅导人员
6、辅导对象:5%的比例要求
7、辅导协议:内容,协议规定,履行与解除协议的方式
8、辅导工作的底稿5年存放
9、应重新辅导的四种情况:控制人变更,主营业务发生变化,1/3管理人员变更,三年内未推荐首次发行的
10,证监会监管采取登记备案监管形式,工作备案管理制度档案期管理不少于5年。
11、三种情况认定为不合格。P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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