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国债承销业务的资格条件和资格申请

  1.国债分类:记账式国债、凭证式国债

  2.国债的承销业务资格:基本条件

  凭证式国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40个以上。

  记账式国债: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或者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3.发行与审批:记账式资格审批由财政部会同央行和证监会实施,并征求银监会和保监会意见;凭证式资格审批则由财政部会同央行实施,并征求银监会意见。

  六、企业债券的上市推荐业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