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是一个特别的名词。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随着这回竞争的日益激烈,家长为使孩子不输在教育的起跑线上,不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切属于教育质量好的小学学区的房产。

  另外,一些重点中学附近的房产也会收到学生家长的青睐,在学校附近购买房产居住,将有利于家长管理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孩子也可以提高学习的效率。那么,沈阳行政区域重新划分后,究竟如何界定的各个区域的学校成为了最受家长关注的事情……

  沈阳市教育局公布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及学位划分具体方案

  近日,沈阳市教育局公布了2010年和平、沈河、皇姑、大东及铁西等五城区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大学区及学位划分具体方案。

  20余所学校划入教育强区

  随着沈阳行政区划调整,原属东陵区、于洪区的20余所学校重新调整隶属关系,被划入沈河区、皇姑区、和平区等教育强区。

  其中被划入沈河区的学校比较多,共有13所,它们是原属于东陵区的泉园二校、六药小学、文化路第二小学、南塔小学、长青小学、一四九中学小学部、泉园小学、六一小学、东陵中心校、一四九中学、第八中学(原五一中学)、万科学校、一四五中学。

  原属于洪区的明华小学(原东窑小学)、鸭绿江小学(原西窑小学)、柳条湖小学、万方小学、金山路小学、147中学,以及原属东陵区的弘文小学(原前进街道中心小学文官分校)被划入皇姑区。

  原属东陵区的望花小学、前进小学、139中学被划入大东区。

  原属东陵区的第45中学、满融朝小,浑南新区浑河站中心小学被划入和平区。

  未来两年不影响中考报名

  区划调整后重新划分学区了,东陵区和于洪区的家长们最关心的就是,以后孩子是不是就享受沈河区、皇姑区、和平区的中考报名录取政策,有机会通过指标到校政策上教育强区的省重点高中了?

  沈阳市教育部门曾解读过相关政策,《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行政区划局部调整的决定》中涉及的相关地区和所属学校的毕业生,中考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报考录取政策,即2010-2012年,仍按调整前所在的地区和所属学校报考录取办法执行;从2013年起,按照调整后的区划执行。也就是说,开学上初二、初三的学生,继续按原区划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秋季开学新升入初一的学生,2013年参加中考时,将按新区划享受指标到校计划。

  各区热点学校有户籍要求

  和平区:热点学校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合一;人户合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证、户口一年以上。

  沈河区:热点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的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

  皇姑区:热点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的限制(以房证、户口本时间为准),并在社区内实际居住。未入住新盖楼盘不在学区划分范围内。

  2010年的学区划分按照街道办事处合并前的社区进行划分。明华小学(东窑小学)、鸭绿江小学(原西窑小学)、金山路小学、万方小学、弘文小学(前进街道中心小学文官分校)维持原学区。147中学维持原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