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基金成参与主体

  美国在1982年推出股指期货后,2005年股指期货的年成交量达到4亿手,占全球股指期货产品成交量的44 .5%。标普500指数期货是美国交易量最大的股指期货,其总交易量占美国指数期货总交易量的90%以上。

  美国参与股指期货的机构比较广泛,包括养老基金、共同基金、对冲基金、期货基金、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将证券投资基金分为9类:大盘平衡型、大盘成长型、大盘价值型、中盘平衡型、中盘成长型、中盘价值型、小盘平衡型、小盘成长型和小盘价值型,根据数据,大盘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为53%,中盘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为60%,小盘基金参与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为23%。参与金融衍生品的基金中,大盘基金投资的比例都不超过5%;中盘基金除个别比例较高外,投资的比例都不超过2%;小盘基金投资比例普遍偏小,大部分不超过1%。可见主要是大、中盘证券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市场。

  日本:外国机构占优势

  日本股票指数期货合约首先出现在海外,1986年9月3日,日经225指数期货在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SIMEX)交易。1987年6月9日,日本推出了第一个股票指数期货合约—50种股票期货合约,受日本证券交易法禁止现金交割的限制,50种股票期货合约采取现货交割方式。

  1988年5月,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允许股票指数和期权进行现金交割,当年9月大阪证券交易所开始了日经225指数期货交易。1992年3月,大阪证券交易所50种股票期货停止了交易。

  日本对股指期货交易的非有效管理的直接后果是,国外公司相对日本公司在期货和衍生产品交易中拥有了更强的技术实力。据对日本90年代初期市场统计,在日本盈利最高的5家期货和衍生产品经纪公司中有三家是美国公司,前10家盈利最高的期货和衍生产品经纪公司中有6家公司是外国公司。

  韩国:不鼓励个人投资者参与

  韩国股指期货的产生源于其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以及正式引入QFII之后对于市场避险工具日益迫切的需求,但是,由于没有像日本市场那样遭遇外国市场的竞争,其股指期货的推出较为从容,在法律法规、投资者教育、交易系统以及指数设计等方面的准备也更充分。

  韩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探讨建立期货期权市场的可能性,专家论证后认为,从市场规模、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出发,股权类衍生品具备与国外相同产品市场相近的条件。他们于1996年5月才推出股指期货的一个品种—KOSPI200指数期货,使市场参与者有足够的时间熟悉衍生品,并确定了较高交易单位和最低保证金要求,不鼓励个人投资者过分参与市场,对外资也有严格限制,市场设计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1996年,KOSPI200日均交易量达3670张合约,金额达1574亿韩元,占标的物现货市场交易额的32.3%,1996年底的持仓量(未平仓合约)达4908张合约。在交易量中,证券公司占80.4%,个人投资者占12%,外国投资者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