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柔地对待孩子。

  要用心、认真的爱孩子,每个孩子一日最少抱三回,行为困扰越多的抱越多。史代纳说:“没有爱,没有一件事是可能的;有爱,什么事都可为。”

  二.以身作则。

  从自己开始认真的使自己成为值得模仿的人;同时用心以爱,以真诚,以参与,以喜乐工作的态度面对周围的大人、小孩与环境;努力将抽象的想法与概念转化成看得见的行为呈现。

  三.规律的生活。

  良好的人格、性情奠基于儿童时期规律、和谐的日常生活环境。强调以规律、反复的生活健康幼儿的身体、培育幼儿清楚的时间感与良好的生活习惯,并建立幼儿坚强的意志力。

  四.简单、正向、积极的语言。

  对幼儿的违反常规大人应该做的事是:以简单的语言请他立即停止偏差的行为,并且,同时指引他做对的事。

  五.教他,不要骂他;说故事,不要说教。幼儿尚未具备倾听的能力。

  心理辅导员从来不对一个没有意愿坐下来倾听自己及别人说话的人谘商。如果大人对听不懂或不能听的孩子说理、说教,会形成教导儿童耳朵关闭,使他学习不专心。行为困扰的潜在原因多半来自说教,说教甚至还会造成智力早熟的困扰。大人过多的要求注意力、讲理、判断、批评、说教,往往使孩子内心经历不满,而在智力上提前早熟,以致偏离自然成长的路径,造成欲盖弥彰,不良行为的结果。   

  六.监控自己的情绪与动作。

  小心的不做、不说也不想任何不值得人模仿的事。不忘与幼儿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幼儿的偏差行为,需要的是教导,不是父母跟他一般大小,一样生气的。人的相处,感觉好坏是互动的结果。孩子有暴力或情绪化现象,很多时候是对某些情绪的学习与反弹。

  七.除了规范三要素(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伤害物品),请给孩子自由。

  八.若必要考虑处罚时,处罚必须与所犯的错相关连。

  处罚的目的在于修正行为,不在给你“苦头吃吃”,看你下次还敢不敢,修正行为不一定要“吃苦头”重要的是修正行为。规范的目的在于引导儿童健康的情绪、道德、精神与思想发展,引导儿童正当行为的责任感,引导儿童成为独立自由的个体。如果幼儿不能负起正当行为的责任,处罚就成为手段,但是如果只是处罚,或只是宣布一个孩子作错事,这样,很少能真正帮助孩子。处罚绝不能伤害到孩子的心,处罚必须具有使幼儿『好起来』的特质,处罚的目标应是弥补错误、修正行为。

  九.重视此时此刻,重视孩子的感觉。

  处理幼儿常规切勿在事后幼儿早已忘记时再处理,一定要在发生问题行为的当时作修正或帮助。

  十.家校合一的幼儿生活规范。

  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家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家长和老师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孩子和谐的行为规范的基本要素,老师对家长的尊重也直接影响着家长对学校的态度,和对孩子工作的合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