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翻译“怪状”连我听了也感到新奇:美国人Michael Berry要英译台湾作家舞鹤的小说《余生》,说最难译的部分和文字无关,而是《余生》中的标点符号。

舞鹤写《余生》,对历史有一套自己的诠释,搦管命篇思绪狂奔之时,整个人犹如着魔一样忘我,所以在《余生》里标点符号他一路不换,逗点到底。只有在完成最后一句话时,才打上圆圈,画下句号。至于段落呢?那根本不在舞鹤的考虑之内,所以搞得《余生》分章节之外就不分段了。颇有《尤利西斯》终卷前遐想的那40页,不过乔伊斯是连逗号也去掉的,而舞鹤没有这么做,因为舞鹤要造成一种文字上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感如果也要译出,那么《余生》中的所有逗号势必要保留。但问题是如此一来,翻译便会有使不上力的地方,而症结所在,就在中英两种语言对“句子”的概念不同。

在英文方面,句子乃“文法”概念。除了分词或介词词组等例外,完整的英文句子,一般来讲,主词和动词必定俱全。如果用的是及物动词,还得加上受词。待这些手续完成,才能打下逗号或者句号,完成“句子”。逗号的出现,倘非在平行的复句之中,那么就必须是在彼此有从属关系的复合句里。

然而中文却不是,“文法”并非是句子形成的关键。正因为中英语言对“句子”的概念南辕北辙,这本通书是逗号的《余生》要如何在转成英语时也存其神韵,确是一个难破的玄关,称之为翻译“怪状”倒也合情合理。

英文倘若要句点不施而一路维持文法关系,依我浅见,唯有“分号”可以膺此重任。不过“分号”毕竟不是“逗号”,两者总有不同。译者要“忠于原著”,要么仿效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任何标点符号都不加,要么采用分号来试试。或者最下策是索性进行改编,对原著段落重分,完全按照一般文章来进行英译。不过走下策代价太大,会尽失原文气韵。

我看过不少翻译类的书籍,或讨论字词句的选择,或讨论文体的变换,或讨论修辞比喻的使用,绝没看到过有讨论标点符号如何翻译的内容。看来这是一个遗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