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英语每日一句•人物性格篇 第34句
字里行间
comfortable in one's own skin 指的是“裹在皮囊中内在自我,充分认可自己外在的一举一动"。如果一个人内心对自己外在的所作所为都很满意,通常他就会有很大的自信。这里的skin 泛指某人的相貌举止等各种外在表现。
弦外之音
comfortable in one’s own skin体现了绝大多数美国人的共同个性,那就是我行我素,奉承个人主义至上;为追求自我理想的实现,可以抛弃高薪、华屋、美车而自得其乐。生活中对流行时尚或热门职业的“一窝蜂”追风现象在美国极为罕见。对极端个人主义的崇拜及追求促使人们在“本我”的基础上对自我能力的挖掘和开发达到最高峰。不喜数理的为何非要学理工?没有“音乐耳朵”的为何要学钢琴?
历史上,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力辞总统高位只为做一个自得其乐的“农夫”;而现实中,越来越多的高薪证券交易员和金融业律师从华尔街出走,他们或摇身一变从耶鲁法学院的高材生成为一流餐厅的主厨师,或干脆隐身沉醉于大自然中的农牧场而成为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者。正是这些层出不穷的“个人主义”现象,反映出美国这艘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永远充满了创造的活力。这也揭示了,为何中小学“教育差”的美国至今拥有最多的诺贝尔奖,最多的一流科学家。
活学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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