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是由美国教育测验服务社(ETS)举办的英语能力考试,全名为“检定非英语为母语者的英语能力考试”,托福考试的写作部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若干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托福写作中常用的逻辑关系

写作逻辑,从其名词本身表达上,我们就可以判断出,是可以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分析的:其一,写作;其二,逻辑。仔细的说,写作代表的是语言表达的形式;而,逻辑所代表的则是语言的内容。也就是说,写作让逻辑的表述成为了可能。如此来看,写作逻辑中,我们势必要先讲讲逻辑。毕竟,有内容才能有表达吗。同理,如果逻辑出错,则写作表达必然出错。
    
     关于逻辑?
    
如下的文字,是百度百科(源自汉语词典)对于逻辑的描述:
    
“逻辑有三种不同层次和角度的含义:1.表示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如这不符合生活逻辑;2.表示思维的规律性或规则,如无论说话或写文章都要符合逻辑;3.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说法,如“谁先控制海洋谁就将控制世界”。4.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或行动。如逻辑学、逻辑研究。”
    
对于语言表达的逻辑,我认为第二类范畴最为合适——逻辑是一种思维的规则或规律。我们思考需要有一个公认的模式,这种模式,就是逻辑了。当然,逻辑的具体方式——又称“逻辑顺序”有很多。在我们句子写作中常出现错误的要数:
    
因果顺序:符合因果关系的逻辑顺序;
    
名称说出来,大家实际上都很熟悉。但是,为什么总是在说话,写作中用不对呢?我想,主要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思维习惯上是有不同的。
    
因果顺序的常见错误:
    
在判断因果关系的时候,国人比较喜欢犯的错误无外乎有两种:1,思维跳跃;2,条件不足。思维跳跃我们都理解,从A这个原因到D这个结果中间有B和C两个步骤。但是,我们经常的习惯是将A说成D出现的直接原因。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跳跃性因果思维了。比如,我举个例子。第二个常见问题,条件不足,则通常是伴随着跳跃性思维存在的。比如,在A导致B的过程中,B1充当了必要条件。而在表达因果的时候,我们却忽略了B1这个必要条件,直接得出A导致B,就叫做条件不足。为了更好的让大家体会。我举个例子。我刚从上海到北京的时候,孩纸们经常问我“为什么来到北京呢?”。我通常会回答“我追求发展,所以我就来了”。中国的逻辑里,这样的因果是完全成立的。但在严谨的因果推理中就犯了条件缺失和跳跃性的错。因为,难道追求发展就一定会来北京么?而追求发展和来北京之间就一定是存在因果联系的么?正确的因果顺序,应该是下文中的:
    
A我追求发展,B1北京适合追求发展,C我爱适合追求发展的城市,C1我又希望来到追求适合发展的城市,D我来到了北京。
    
以上的文字,我仅仅是从写作需求的高度(或者低度)去分析了逻辑中粗浅的一些东西,有不当之处,请大家务必指正。
    
理解正确的逻辑顺序,是组句、造句的基本步骤。其后,大家需要做的,就是在正确的逻辑顺序之上,安排自己的表达内容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对写作内容进行逻辑排序。
    
针对因果关系的逻辑排序的步骤如下:
    
1. 梳理造成最终结果的所有可能原因;
    
2. 分析、判断各个原因之间的关系,确定其中的因果及并列关系
    
3. 进行反推,对逻辑排序进行验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英语托福考试的写作部分的复习资料。怎么样,看完了这篇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文章,有没有感觉收获满满呢?喜欢就赶快收藏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