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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2013年12月英语四级六级报名通知
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缴费 1、报名费为25元/人次。 2、缴费方式:由各班长携带经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单,用银联卡缴费,不收现金。 各班报名信息汇总表(打印稿)将于9月27日左右发至班长处,由班长负责请本班学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务大学必是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之后将全班同学的报名费总金额存入一张银联卡中。 3、缴费时间:9月29日、30日 8:30—15:00 因国庆节放假等原因造成报名时间紧张,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缴费地点:公共服务中心201室。 五、准考证打印与发放 准考证由教务处统一打印,打印后发放至各学院(约2013年11月中旬)。 准考证是考试和查询成绩的重要证件之一,请考生们务必妥善保管。 注:本校在校学生不得跨校报名参加考试。 六、延长学年的考生报名方式: 1、延长学年的考生务必在9月26日前,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到公共服务中心201室43号窗口报名。 2、报名后请在9月29日、30日 8:30—15:00 到公共服务中心201室确认报考信息并缴费(缴费时请携带银联卡)。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报名。 3、报名成功后,请在2013年12月6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公共服务中心201室43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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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金、寒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和专特长奖学金等。 18、为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上海市等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类帮困助学工作。 19、学校对本科教学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详见《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的暂行规定(修订稿)》校财(2009)4号文)。 五、组织机构 20、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校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 2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一切
2012-05-13 -
南京理工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安排。 4)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5)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权的首批院校之一,对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并取得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填写考生志愿表,我校按承诺的条件予以录取。 6)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经我校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要求,在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政策内按我校的协议承诺予以录取。 7)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的录取不规定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除英语专业(类)要求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 9)化工与制药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类按专业大类招生,入学一年或两年后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在专业大类内进行细分。 四、人才培养 1、新生入校学习一年后,学习成绩排在学院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专业。 2、我校实行学分制,实施弹性学制、赴海外短期研修、大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学生进入二年级后,可以申请副修专业和副修双学位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副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主要基础课程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实施分层次教学等。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800至1200元/年,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学校设有完备的奖助学体系,通过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理工大学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4315260 84315761 传 真:025-84432546 网 址: 邮 编:210094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九、保送生、国防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和西藏班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2-05-13 -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理工大学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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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13年12月英语四级六级报名通知
错误由学生本人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到教务科(C-210)登记统一更改。 4. 本学期未注册学生不能参加报名及考试。 5. 报名截止后,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核对考试中心下发的学生报名名单和考生信息校对单,要求学生在考生信息校对单上学单位: 2013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考试时间: ① 大学签字并返回到考试中心(C-211)。 6. 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9月5日上午9.00开始,12日下午5:00 截止。 7. 本次已报名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允许参加下一次报名。 注: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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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太原理工大学 2.学校代码:10112 3.学
2012-05-24 -
华东理工大学2013年12月英语四级六级报名通知
学须在规定时间段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4、如有疑问,请电33612091、18917102091。 5、本科生、研究生登陆方式:;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登陆方式: . 6、CET照片采集标准;背景要求:背景布选取浅蓝色,要求垂感和吸光好。可以是棉布、毛涤等。成像要求: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192X144(高X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X33mm(高X宽)。文件格式要求:要求为JPG格式。请学生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否则影响报名及成绩单打印。 正式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 教务处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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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14年6月英语四六级报名通知
201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我校全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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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2013年6月英语四级六级报名通知
现将我校2013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 1、2013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2013年3月14日 上午9:00—3月28日上午9:00 研究生部报名时间参见本单位通知。 德、俄、法、日语报名时间:2013年3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南开大学第二主大学教学楼A608。 2、2013年上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小语种考试时间: 四级考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20 六级考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 下午:15:00—17:20 日语四级: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15 日语六级: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15 德语四级: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15 德语六级:2013年6月15日 下午:15:00—17:15 俄语四级: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15 俄语六级:2013年6月15日 下午:15:00—17:15 法语四级:2013年6月15日 上午: 9:00—11:15 二、报名资格 1、报考四级的考生,须是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且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2、2012年入学的本科在校生第一学期英语总评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者有资格报考本次四级考试;联各培养或以英语为第二外语的专业不限四级考试资格。 3、报考六级的考生,应是持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包括425分)的在校生。 4、凡此次四、六级报名的学生,若发生缺考或是违纪现象则取消下次报名资格(因生病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需上交二级甲等以上(含)医院开具的证明并且在2013年6月17日上午12:00之前报至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3室,逾期不予受理)。 5、凡2012年下半年四、六级考试无故缺考或是违纪的学生,按照津理工校教务[2012]21号文件相关规定,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三、报名办法 1、具有报名资格的学生可登录教务处网站四、六级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数据。 2、研究生部报名方法参见本单位通知。 3、凡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号不符的情况,该生需到户籍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并于2013年4月2日(周二)下午15:00-16:30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到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3室找王晶老师办理相关事宜,逾期不受理变更。 四、报名费 四级、六级:25元/人次 五、照片采集的组织 凡需补照的学生请于以下时间、地点集中进行照片采集工作。 时间:2013年4月2日(周二) 15:00-16:30 地点: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203室 学籍与考试管理中心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