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是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培训轮训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为 中共中央中南局党校、中共中央第五中级党校,第一任校长邓子恢。1993年9月,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党校兼办省行政学院。

 

   学校座落于武汉市中心城区,占地127.64亩,总建筑面积近13.5万平方米,有多个标准教室、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和学术报告厅,可同时容纳 1350人上课。图书馆建筑面积5171平方米,馆藏文献总量4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720多种2.5万册,有《弘博知识库》等五种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 并开通文献传递服务。校办刊物有《湖北行政学院学报》、《党政干部论坛》和《干部教育报》。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36人,副教授30人,其它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人员9人,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2人。

 

   学校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双百四名”工程。政治学学科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学校一 直坚持以高端立项、高端发表、高端获奖、高端批示、高端转化为目标,积极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性研究,“思想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近五年,国家社科 基金项目立项22项,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低碳经济系列丛书、美丽中国系列丛书、《中国新型城镇化道路》、《共和国经济6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主体地位及 其实现途径研究》等一批著作,在国内权威期刊、重要期刊、CSSCI期刊发表一批理论文章。近几年,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47项,28项研究成果获得省 领导批示,《关于“设立武汉碳交易所、打造全国碳金融中心”的战略构想与政策建议》等近10项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有政治学一级学科授权点1个、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有二级学科授权点7个,专业为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是培训湖北省高中级公务员的省级一流学府,是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为省委、省政府提供 决策咨询服务、开展公共管理等领域理论研究的重要机构,发挥着公务员教育培训主阵地和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因此,在MPA教育方面,我校具有独特的学科 优势和资源优势:较强的能理论联系实际的师资队伍、培养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人才的传统和教学优势、丰硕的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为学员的社会实践提供了理想 的平台,使MPA教育更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吸引力。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者报考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


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个专业)和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7个招生专业分别是: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计划招生20人,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初试及调剂情况而定。

 

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类别分为三个研究方向:政府治理与公共危机管理、公共伦理与廉政建设、公共政策与发展方式转型。计划招生20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止2016年9月1日)。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现场确认时间:

 

考生于11月7日-11日到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或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招办和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4.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学位硕士

 

  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50分)。

 

  2.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

 

  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二)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及体格检查:

 

  对于初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复试时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日期、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复试通知中说明。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相结合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

 

  (一)收费标准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

 

  住宿及收费标准:2-3人/间,800元/人/学年。

 

  2.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三年学制。

 

  (二)奖助学金制度

 

  按照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已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困难补助以及提供助管岗位等。其中: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无固定收入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对我校在册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比例与额度为:

 

  一等奖:奖励比例40%,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

 

  二等奖:奖励比例60%,奖励额度4000元/学年

 

  3.科研奖学金

 

  为提升研究生学术素养,鼓励科研创新,我校每年对在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4.困难补助

 

对学习刻苦,生活困难且符合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给予一次性1000至2000的补助。

 

  5.设置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学校设立若干助管岗位。

 

  八、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单位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8号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招生办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传真):(027)85306834(85306835)

 

  工作邮箱:1334643218@

 

  学校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