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纳米制造与应用基础研究室是2009年新组建的研究单元。“纳米制造”以设计、制备、控制、修饰、操纵和集成纳米尺度单元和特征为手段,以实现体现了纳米效应的产品或系统为目标,“纳米制造”集纳米材料、结构、器件和系统的量化制备及经济性、可靠性为一体。研究室目前主要从事多功能有机无机纳米复合材料、纳米结构表面及涂层材料、功能高分子纳米复合光电材料等研究,以解决多级次多尺度纳米复合结构材料设计、纳米加工和纳米复合材料量化制备过程质量控制、纳米复合材料服役性能和失效机理分析等基本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为目标,加强和国家骨干行业企业的合作,促进纳米技术和纳米材料在能源、环境、交通、电力、国防、光微波通信、生物传感等领域的应用实例。
  现根据发展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招聘高、中、初多级别岗位科技人员及博士后若干名,要求如下:
  一、研究方向
  1.新型多级次多尺度纳米复合结构材料设计、制备、表征的应用基础研究;
  2.有机无机纳米复合材料制造和集成技术,及其在能源、环境、健康等领域的应用;
  3.可集成化的功能高分子纳米复合光电材料研究,及其在光/微波通信器件、生物传感等方面的应用;
  4.纳米复合介电材料及其在能源、电力等领域的应用;
  5.纳米结构材料/表面的低成本、宏量化控制合成和制备技术及应用;
  6.其它和“纳米制造”相关的研究方向。
  二、应聘条件
  1.研究员岗位: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标准。
  2.副高级岗位: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或研究机构创新性研发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在重要科学杂志上发表过多篇论文(或在设备研制、材料改性等方面具有出色的经验和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全时到位工作。
  3.中初级岗位: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具有从事纳米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的热情和愿望;有技术研发经验并做出突出成绩者优先;全时到位工作。
  4.博士后岗位:具有材料或高分子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高分子加工、复合材料研制等经验;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良好的英文写作能力;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三、应聘材料
  1.高级岗位: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论文或专利目录;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计划和要求;3名本领域知名专家推荐信。
  2.中初级及博士后岗位: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代表性研究或技术创新工作简介;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认识。
  3.提交岗位应聘申请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要注明应聘的研究室名称及应聘岗位。
  四、岗位待遇
  1.创新岗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中国科学院和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协商确定。
  3.博士后岗位待遇按照国家和中心有关规定从优执行,并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82545536
  E-mail :dhr@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