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熟悉并了解相关学科的重要理论和技术。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

  4、胜任本学科高校讲师和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所承担的教学及科研任务。

  5、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原则上第一学期为课程学习时间,其余时间用于学位论文工作。教学或临床能力训练工作可在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安排。

  第二学年末(第四学期)进行阶段考试,包括专业课、专业英语理论考试,由各学科、专业在三级学科、专业范围内命题,并进行考试。

  四、课程学习及要求

  为使博士生确实能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博士生加强课程学习的管理,实行学分制,博士生在答辩前,至少修满20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课程(必修课)

  (1)公共必修课:共6.5学分

  现代科技与马克思主义:54学时,2.5学分

  外语(英语):108学时,4.0学分

  (2)专业基础理论课:共3.0-5.0学分

  (3)专业课:70学时,3.0学分

  (4)专业英语:70学时,3.0学分

  (5)学术活动或专题讲座:共4.0学分

  具体规定如下:

  参加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0.2学分/次

  参加全国或地区性学术会议:0.5学分/次

  参加在国内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0.5学分/次

  参加在国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1.0学分/次

  在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0.5学分/次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1.0学分/次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2.0学分/次

  博士生凡是参加学术讲座或作学术报告,均应将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题目及时间填入《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中,并由主持人或主讲人签字证明,或有相应学术会议的邀请函,在答辩前交各二级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认可学分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方可进行答辩。

  2、非学位课程(选修课):共1.0-2.0学分

  从我校开设的课程中选修。

  3、要求

  博士生所选修课程,主要以自学为主,均应进行考试,一般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必修课70分及格,选修课60分及格。

  五、教学工作和临床工作

  1、校本部各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要安排一定时间的教学工作,各教研室按低年讲师的要求安排一轮教学任务。学时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2、各临床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应结合本人的科研课题安排半年左右的临床实践工作。

  六、学位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工作是医学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的主要学习任务,是培养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博士生一般应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进行论文工作,时间为2-2.5年。博士生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必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科学作风。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作出创造性的成果;应能反映作者在相关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

  2、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加强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开题、中期及课题结束报告制度,在论文工作中,各二级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科室、导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关。

  (1)选题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

  (2)开题报告

  博士生确定研究课题后,写出文献综述,并于第一学年内在科室内进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依据,课题研究计划等内容,与会者应对选题的先进性、科研设计的严密性、方法及指标遴选的科学性进行评议。研究生听取意见后,进一步补充修改。

  进行开题报告时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相应表格。

  (3)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

  研究生应在课题研究完成某一阶段后,向科室汇报本阶段课题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等,与会者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以利于论文研究工作顺利进行。此项工作应有详细记录。

  (4)论文工作结束报告

  课题工作完成,在撰写论文之前,应向科室汇报本课题完成的基本情况,与会者应对本课题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科学性进行评议,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与完善等意见,对论文的撰写等提出建议,以保证论文的质量。所有这些都应有详细记录。

  以上论文工作过程管理中各阶段报告均应填写在《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展表》中。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经二级学院(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