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建筑设计
  课程代码:3374
  考试目的:
  考核建筑设计综合能力。包括对项目的基本策划能力,问题分析能力、方案构思能力、综合运用建筑设计理论和方法的能力、设计创新及设计表达能力。
  考生还应注重建筑环境对设计的影响,有意识地培养良好的环境意识、整体意识和持续发展意识。
  考题类型:
  完成某一特定基地条件下一综合功能的建筑单体或群体的方案设计。建筑规模在1500-5000㎡的中小型民用建筑的新建或改、扩建。以建筑单体设计为主,包含规划和场地设计的相关内容,可能涉及室内外环境设计和构造设计等内容。适当了解生态建筑及环境的一些设计手法,思考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地域文化中的建筑设计等问题。
  1. 主要类型包括文教建筑、办公建筑、博览建筑、商业建筑、居住建筑、旅游景观建筑等。旧建筑的更新设计包括民用建筑的功能更新、工业建筑改造为民用建筑等。
  2. 尤其关注城市环境中的公共建筑设计,将各种复杂的条件和制约转化为设计问题的思考,并带入到设计研究中去解决问题。
  考试要求:
  1. 考试时间:8小时(含午餐时间)。时间安排详见考试时的具体要求。
  2. 图幅与版面:采取A1#(840×594)或A2白色不透明绘图纸 2-3张,原则上为不透明图纸,若采用透明图纸,需以不透明纸衬底。图纸规格必须严格保持一致,若有不合要求图纸,一律作废。自带图纸。草稿纸由各考点提供。草稿纸及考卷在考试后一律回收。版面布置应力求整洁规范。有多张图纸时,横、竖构图形式要求一致,设计标题格式应统一。特殊情况详见具体考试时的要求。
  3. 图纸内容:
设计应做到功能合理、空间流畅,同时注重周边环境的整体协调,力争形成人与自然的良性秩序。设计应充分遵照试题的设计要点(考试要点)进行构思设计;表达要正确、规范、清楚,内容必须完整;图纸深度和各种标注符合规范要求。要有必要的经济技术指标、设计分析、图名和必要的说明及相关的图表等。
  4. 表现方式:以能清楚表达设计概念或意图为原则,具体表达的内容或形式,如平立剖面(含局部)、透视轴测、构造节点、分析图、文字注释、色彩表现及工具等,可以根据表现需要来确定。效果图大小及表现形式必须能清楚地表达设计意图,主要的效果图不得小于A3大小(或A4,即图幅的1/4大小),上色与否详见试卷。自带图板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