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100名左右(含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公开招考人数),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或6年以上,并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需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且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一般应已取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凡报考“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培和自筹生不受此限制;
  6.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先申请报名号(必须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再按报名要求登陆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报名材料。 

  2. 考生报名后10日内,必须将下载后校对并签名的报名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及有关奖励证书等复印件以特快专递或挂号方式、同时将报名费以汇款方式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报名处理。 

  3. 资格审查由各招生院系在复试(面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凭身份证、学生证(或硕士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到有关院系进行验证,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复试(面试)资格。
六、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2006年3月18日至19日,复旦大学。
  2.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外国语考试中的听力测试部分改在复试阶段进行。

  3.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各学科专业均采取差额复试。
  4.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文科类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著作选读,理、工、医科类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均为笔试。政治课加试时间为2006年3月19日下午,硕士学位课程加试科目、时间及地点由有关院系安排。 

七、录取 
  1. 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凡属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其本人或所在单位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培养协议书。 

八、我校部分院系提供参考书目,考生可通过有关院系网页或致电院系查询。
九、我校设有研究生奖学金30余种,每学年奖学金总额300余万元,获奖面达30%,同时还提供诸多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和大量社会实践机会。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凡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国家重点学科,带“▲”者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带“★”者为自设专业。
 

十一、若本年度国家开始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我校将按照国家新的文件规定调整相关政策,并将本着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培养质量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和实施全新的奖、助、贷、保、补综合资助体系以激励、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