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具体要求请见第三条); 
  以专业学位报考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 按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的业务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我校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请见第三条); 
  7.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同等学力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具有高级职称;②进修过所报学科、专业硕士生主要课程,已通过“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③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两篇,或有被 SCI 、EI收录的论文或在报考前五年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请先直接联系研招办,通过资格审查之后方可报考,未经研招办审核先行报考者报名无效! 
  四、报名方式
  报名分为“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两个阶段,只有全部完成二个阶段要求的所有报名手续,报名才能生效,二个阶段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 
  考生先登录研招办指定网址进行网上信息的填报,填报时请仔细浏览相关说明并按页面要求逐一填写,网报完成后请打印报名信息表并签字待交。 
  网报内容将作为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填写,确保考试顺利无误! 
  报名网址 :届时请见研招办主页通知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是指参加网报后,确定要参加考试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所履行的手续,现场确认不修改任何网报信息,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网报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请带齐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部分可从研招办主页下载,其它材料考生自备)
  (1)西南交通大学201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严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并按要求在相应处加盖公章);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必须为加盖红章原件。可在本人就读学校获得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复印件上须注明为原件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由出具部门加盖公章!); 
  (3)体格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提供并出具检查结果,加盖体检结论印章); 
  (4)专家推荐书(2份); 
  (5)硕士学位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日期; 
  (6)本人身份证 ( 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复印件正面请注明本人姓名及日期; 
  (7)网报成功后从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请注明本人姓名及日期); 
  未带齐以上材料或要求内容填写不全者,均属报考资料不全,不能完成现场确认手续。以上所有报考材料(不含原件)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报名地点: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关于函报
  函报是指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之后,本人不能亲往现场确认,将报考材料函寄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报名手段。 
  需要函报的考生请先和研招办联系,经研招办确认并同意之后,将报名材料及报名费在 2010年3月24日之前(以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到: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 610031)
  函报考生所有报名及确认手续应在3月24日前完成,现场确认时不再受理任何函报手续! 
  函报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出示本人硕士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0级博士生入学考试安排如下 : 
  报名时间 : 1 、网上报名 :3月9日-3月21日
  2 、现场确认 :3月25、26 日 
  考试时间:2010年4月24、25日 
  七、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前两天到研招办领取。
  八、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外语、政治理论课、基础课、专业课,具体见简章正文内容。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免试。 
  4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需加试一门《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报考专业硕士生主干课程。 
  九、复试
  考生成绩达到复试要求后,由报考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复试及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要求请以报考院系通知为准。 
  十、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和复试的考试成绩,经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一、培养经费
  我校从2008年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等评定奖学金。 
  十二、其它说明
  1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实际录取时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调整。 
  2简章中,标有“★”者,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 
  十三、纪委监督电话:028-66367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