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特别注明者,均招收公费生。
  二、外国语考试科目:只限英语,复试含听说能力测试。
  三、招生类型为两类:
  (一)学术型研究生。
  (二)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即临床型培养,毕业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4501**”、“5001**” )。
  四、报考条件
  (一)所有统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不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⑵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⑶同等学力者要求: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专业连续工作六年以上;②已经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两名,不含待批的成果);③达到英语六级水平。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者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二)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统考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各项要求。
  2、应届生要求毕业于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及个别其它院校(高校名单见附表),且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含提前毕业)。
  3、非应届生要求已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三)报考优秀住院医直博生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本院校各医院连续工作六年及以上的优秀住院医师。
  3、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4、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有公开发行刊号)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不低于800字综述(不含待发表)。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按我校规定的网址和时间登陆,详细填写报考信息并上
  传照片(照片要求:免冠证件照,高567像素,宽390像素,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二、三)、《专家推荐书》2份。
  2、交纳报名费200元(不含体检费),报名费只限采用邮局普通汇款方式(地址:北京东单三条9号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邮编100730),不接收现金、电子汇款、银行汇款等,考生汇款时请在附言处注明网上报名时所申请的用户ID号×××,考生姓名×××。 
  六、报考资格的审查:
  (一)在考生初试前,我校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在初试后、复试前进行。如果考生没有按我校《201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有关规定报考,不予安排复试,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二)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
  消其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或学位。
  七、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1、英语考试为卫生部全国博士英语统一考试(不含听力,考试为2.5小时,百分制);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内科、外科的考试科目为:
  内科学(侧重***):内科综合(分值占50%)+侧重内容(占50%);
  外科学(侧重***):外科综合(分值占50%)+侧重内容(占50%)。
  3、初试时间:2011年3月(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复试时间在4月中旬由各所院通知考生。
  4、同等学力考生(含本院校优秀住院医直博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5、准考证于2月中旬寄发。
  (三)复试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八、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制定分数线的统一原则,本校分数线按学科专业提出单科和总分要求。
  九、在2010年11月5日前,所有考生应及时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备查。寄送材料务必按以下顺序并左侧装订:
  (一)统一要求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从我校报名网站下载)。
  2、非应届人员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含封面、首页、注册页);同等学力者(含本院优秀住院医直博生)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最后学历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非应届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推荐书,同等学力者需有一名博士导师推荐。
  (二)分类要求
  1、上述(一)中的各项资料。
  2、报考临床专业学位的非应届考生应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者应提供: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英语成绩单(合格线430分)、“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4、本院优秀住院医直博生应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发表文章(含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复印件。
  (三)上述所有报考材料均寄往:北京东单三条九号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730。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十、调剂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只能在本院校内调剂,不接收外校调剂生。
  十一、本校各专业(除特殊注明外)均招收统招、定向、委培、自筹生报考,占用当年国家招生计划。四种类型考生的录取要求完全一致。
  (一)统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拨付,双向选择就业单位。
  (二)定向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拨付,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委培生:培养经费由考生所在单位支付,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参照国家拨付经费标准,每生应缴纳培养费12000元/年。
  (四)自筹生:由导师自筹经费或向企事业、社会团体等筹集培养经费,双向选择就业单位。参照国家拨付经费标准,每生应缴纳培养费12000元/年。
      十二、如果考生没有按本简章、专业目录规定报考,录取时不予考虑,责任自负。
      十三、本校研招网址: ,请考生随时登陆查询:
  (一)查询报名结果及本专业报考信息(12月下旬)。
  (二)查询初试考场地点(考试前一周)。
  (三)查询初试成绩(考试后四周左右)。
  (四)查询分数线(考试后五周左右)。
  (五)上线生查询并下载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总分排名名单和全校
  该专业总分大排名名单。复试资格按总分排名顺序确定。
  (六)查询全校复试规定、调剂政策、各所院纪检监督电话等(四
  月中下旬)。
  十四、港澳台、外国留学生
  港澳台、外国留学生的招生专业目录与内地招生专业目录内容相同,不做变更。
  此类考生的报考条件与内地考生完全相同;均参加当年本校博士入学统一考试;初试、复试与内地考生同堂同卷同分数线;与内地考生的录取政策完全一致;均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参照本校计划外培养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入学后待遇与内地考生相同。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①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留学生持护照);②最后学历成绩单;③最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