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博士生必须体检合格。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网站查询)。

  我校考虑到考生的实际情况及录取进程,请已被报考院(系)拟录取的考生尽快到南京大学医院(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正大门东侧50米,联系电话:025-83594470)或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当日原则上要空腹;体检表附后;各位考生需带一寸近照一张及身份证件),并于6月5日前将体检医院签字、盖章的体检表寄到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5-83593251)。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