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公正与公平,特针对博士研究生录取方式作出如下规定:
    1、从本年度起,我校不再招收计划内定向博士生,凡不能脱离原工作岗位、不能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计划外委托培养博士生;
    2、对于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将档案转至我校的考生,按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排队,根据当年计划内指标,分别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和计划外自筹经费博士生;
    3、凡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录取为计划内博士研究生。
    特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