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书从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7、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院网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2年2月16日—2月29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3月7日,须提交所有报考材料。

  3、外地考生可函报,须于2月29日之前将报考材料寄至我办,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4、报名地点:宁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宁夏银川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

  5、报名费:300元。

  6、邮寄及汇款地址:宁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750021

  7、联系人:常娟 张腾;联系电话:0951-2061096

  8、考试时间:2011年3月17日至18日

  9、考试地点:宁夏大学校本部B区研究生楼。复试时间、地点在笔试期间通知。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考生须按我校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3、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4、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导师、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性材料。

  5、应届硕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单位的证明信免交2、4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