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通过经典诗歌朗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精神教育,让他们通过诗歌的朗诵来赞扬祖国伟大、壮丽、富强的面 貌,喜迎建国xx周年,提高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识,继承发扬诗歌文化,加深学生对祖国的情感,培养队员从小树立为祖国的强盛而努力奋斗的民族精神,学做国 家的新主人。
二、内容和形式参考
  1、内容要以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家乡、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的诗歌或散文诗,倡导结合实际的创作。
  2、形式可多样,可以是独诵、双人朗诵或小组朗诵、集体朗诵,可适当配音乐和表演,形式尽量多样化,但要突出朗诵,朗诵可脱稿也可看稿,倡导脱稿朗诵,脱稿的将进行适当的加分。每个节目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活动时间与地点
  9月28日 周五(初定)学校校园
四、活动对象
  1—6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演出人数3人,也可师生同台表演。
五、活动内容与要求
  1.以诗歌朗诵的形式表达少先队员对祖国的热爱之情。
  2.朗诵内容以歌颂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党、歌颂家乡的诗歌、散文及古今诗词均可。
  3.朗诵形式多样,可配表演,所需音乐自备。
  4.服装要求统一、规范、整齐。
  5.参赛班级表演时间为5分钟以内。
六、评奖办法
  1.评分采用十分制:
  2.评分要求:
  (1)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比赛打分满分10分,评委打分以8分为基本分;
  (3)评分根据评分表打出总分,将总分写入评分表,并将得分传递给统计教师汇总。
  (4)评选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平均分计算的分。
  3.以年级段为单位,低段、中段、高段各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两名。
  3.评委1-6五年级语文教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参加抽签、比赛。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倡导脱稿朗诵,并富有感情色彩及丰富的肢体语言。
  3、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5分钟内,如果超时或不足,评委将适当扣分。
  4、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中途不变更顺序,比赛需紧凑进行,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5、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义,由评委会裁定。
  6、全体学生要遵守会场纪律,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热烈的掌声鼓励,没有班主任准许不得提前退场或中途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