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12所高校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5所高校今年面向内地的31个省、市、区招收本科生。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12所高等学校在内地招收本科生的办法

(一)招生院校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和珠海学院

(二)报名资格、时间及办法

已报名并取得今年在海南省参加高考资格的考生(只具有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资格的考生除外),可以报考香港在海南省招生的12所高校。各学校的报名时间和办法有所不同,其中,报考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和珠海学院(以下简称香港10所单招学校)的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报考学校的报名办法,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报考学校递交或邮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报名,考生也可以在报考学校的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海南省不受理考生的现场报名。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与内地高校一样实行网上录取,考生不必再单独向学校申请报名,届时考生在海南省本科提前批院校网上填报志愿时填报这两所学校的志愿即可。

以上学校的招生咨询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

(三)录取分数的要求

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要求考生的分数需达到海南省划定的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和珠海学院要求考生的分数需达到海南省划定的本科第二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四)录取办法

香港在内地31个省、市、区招生的10所单招学校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各学校根据考生参加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无面试考核要求的学校除外)择优录取。香港10所单招院校的录取工作在7月7日前结束,凡被香港10所单招学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的统一录取,海南省不再向内地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学校录取的考生档案。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工作在本科提前批进行,与同批次的学校同步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