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6月26日下午,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批,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现予发布:

本科一批院校理科为514分,文科为526分;

本科二批院校(不含计划单列的“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理科为425分,文科为449分;

本科体育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55分,文科为269分,术科(全省统考)为79分;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47分,文科为258分。

其他录取批次(含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院校、本科艺术院校全省统考专业课)的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分别于批次录取前划定发布。

从今晚开始,我省将向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及港澳院校等提供有关考生高考成绩。  7月8日-10日将进行提前批录取院校录取工作并将陆续开始公布录取结果。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