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9〕14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2019年度上、下半年翻译考试将分别于6月15日、16日和11月16日、17日举行。

翻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只在下半年举行考试,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二级笔译、英语三级口译、英语三级笔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2019年度上半年笔译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我省只实施英语专业一、二、三级考试;一、二、三级日语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武汉、重庆、陕西和大连;一、二、三级法语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和上海;一、二、三级阿语专业考试考点设在北京。口译考试、下半年笔译考试,采取机考方式,我省实施语种专业以及级别如下。

    1.口译考试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2.笔译考试

上半年《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通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须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考试用具作答;在专用(通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上半年笔译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须另行准备草稿纸备用。口译及下半年笔译考试,考场须为应试人员配备每科每人不少于1张A3草稿纸。考后,所有草稿纸应统一回收。


    二、报考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的,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二、三级翻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至2018年底,全国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2019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考试的报名时间均定于2019年4月1日至4月18日,免试资格审查时间定于4月2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4 月2日至4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0日至6月14日。

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考试的报名时间均定于9月2日至9月18日,免试资格审查时间定于9月3日至9月19日(工作日期间),缴费时间定于9月3日至9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10月8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期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11月11日至11月15日。

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

    (二)报名程序

    1.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变更。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3.免试资格审核。符合免试《笔译综合能力》或《口译综合能力》条件的全国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单位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结束时间前将经学校及教务处盖章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附件3)交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联系电话:028-86759175)审核确认免试资格。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5.打印发票。网上缴费成功需打印发票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联系电话:02886759175)打印。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四、考场设置及注意事项

    翻译考试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于考前(工作日期间)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上半年笔译考试,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参加考试;口译和下半年笔译机考,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翻译机考考前须知见附件1。

    考试结束60天后,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考风考纪要求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并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应试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人事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