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
对报名参加2010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笔)译综合能力》和《口(笔)译实务》二个科目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各地在报名时不得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它条件。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一个科目。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第一批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1、2。

报名考试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缴费和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
考生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2张半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及其他相关的报考材料。
州、市考生可委托他人代报,联系电话:0871-5516408。

报名时间
2010年3月8日---3月19日(节假日不办公),

报名地点
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一二一大街298号)。

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0年5月2日-7日(报名地点领取)。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收费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云发改收费【2007】257号文件规定,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笔译:500元/每人;二级笔译:590元/每人;三级口译:690元/每人;二级口译交替传译:780元/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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