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国夜班津贴支付标准
夜班津贴只适用于在公司夜班工作的员工。
所有依照夜班时间上/下班的员工才能享有夜班津贴,且排班班次大于等于7小时,其他时间一律不予考虑。员工必须工作满整个夜班班次才可以享有夜班津贴,有迟到早退、旷工和请无薪假的情况不能享受夜班津贴。
夜班津贴标准为10元/班次。
员工每月夜班津贴= 每月完成的夜班次数 x 夜班津贴。员工每月以实际夜班次数计算夜班津贴(包括节假日)。
2017全国夜班津贴支付标准
地区 |
法律依据 |
条文 |
上海 |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沪劳综发(95)7号) |
一、从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点以后下班的,中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二元二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从事夜间连续工作十二小时的,夜间津贴标准调整为四元四角。 |
江苏 |
江苏省劳动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苏劳薪[1995]23号、苏财工[1995]112号) |
一、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 |
河北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 |
二、夜班津贴标准。轮班性生产、作业岗位:前夜班(含20点以前上班,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10元/班;后夜班(0点至8点上班,工作4个小时以上)12元/班。前夜班和后夜班连续上班超过10小时的,20元/夜。值班性岗位的夜班津贴:10元/班。 |
陕西 |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45号】 |
一、凡因生产工作需要,在二十时至次日八时,连续工作四小时以上的职工,可领取夜班津贴。 |
湖南 |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中夜班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 |
一、津贴调整参考标准 |
福建 |
福建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闽劳综[1997]2号】 |
各地、市劳动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
无锡 |
无锡市劳动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夜班津贴的通知【锡劳综[2001]4号】 |
江阴、宜兴市、市各主管区、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 |
山东 |
山东省劳动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生产工人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鲁劳发[1997]360号】 |
各市、地劳动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
天津 |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 |
第三条 建立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实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办法,以每年发布的全市职工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调整相关待遇。 |
人社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 【夜班规定】夜班是指企业在22点至次日6点这一时间段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时间达2小时及以上的情形。 |
劳动部 |
劳动部关于印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劳安字〔1989〕1号) |
7.什么是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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