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8】58号)
办理条件:凡属本区常住户口或符合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年满6周岁儿童(2005.9.1-2006.8.31)均可报名读书,盲、聋、弱智等 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为7周岁。

户籍

学生类型

办理入学材料

本市户籍

本市户籍儿童

全家户口簿原件、预防接种卡

 

父母一方本市户籍子女

《结婚证》

全家户口簿原件、

预防接种卡、

本区房屋居住证明、

儿童本人《上海市居住证》

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人才引进人员子女

父母一方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

随军子女

《结婚证》、《军官证》、部队证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一方1年或以上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父母一方务工证明(以1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

港、澳、台儿童

《通行证》、侨办或台办证明 

监护人本区户口簿或临时户口、本区房屋居住证明

华侨子女

《通行证》、侨办证明、本市二级医院体检证明

外籍儿童

《护照》(外籍学生学费按照市有关收费标准执行)

备注: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凭居住地登记证明办理登记,经批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2、非本市户籍学生,持上述证件,在家长陪同下到小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经批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3、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需持全家户口本、残疾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报名,非本市户籍还需同时符合上述借读条件。

办理具体时间:见4月15日杨浦教育网()公示信息
办理机构:上海市杨浦区小学招生办公室(长岭路50号)
联系人:郑岭梅       65017733转203(教育局)  65044272(长岭路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