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用风险监测

  信用风险是指信用风险管理人员通过各种监控技术,动态捕捉信用风险指标的异常变动,判断其是否已经达到引起关注的水平或已经超过阈值。(阙值的简单含义即临界值)

  有效地信用风险监测体系应实现的目标:

  (1)确保商业银行了解借款人或交易人对方当前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趋势;

  (2)监测对合同条款的遵守情况;

  (3)评估抵(质)押物相对债务人当前状况的抵补程度以及抵(质)押物价值的变动趋势;

  (4)识别借款人违约情况,并及时对风险上升的授信进行分类;

  (5)对已造成信用风险损失的授信对象或项目,迅速进入补救和管理程序。

  JP摩根的统计显示:各项措施对降低风险损失的贡献度均有不同

  50%~60%——决策千预见并采取预控措施;

  25%~30%——贷后监测到并迅速进行补救;

  低于20%——风险发生后进行的事后处理。

  一、风险监测对象

  1. 单一客户风险监测

  单一客户风险监测的方法包括一整套贷后管理的程序和标准,并借助客户信用评级、贷款分类等方法。

  客户风险的内生变量包括两类指标:一是基本面指标、二是财务指标。

  (1)基本面指标主要包括:

  ①品质类指标

  ②实力类指标

  ③环境类指标

  (2)财务指标主要包括:

  ①偿债能力指标

  ②盈利能力指标

  ③营运能力指标

  ④增长能力指标

  从客户风险的外生变量来看,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主要股东、上下游客户、市场竞争者等“风险域”企业持续交互影响的。上述相关群体的变化,均可能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造成影响。因此,对单一客户风险的监测,需要从个体延伸到“风险域”企业。

  商业银行对单一借款人或交易对方的评级,应定期进行复查,当条件改善或恶化时,应对每个客户重新定级,确保内部评级与授信质量一致。《巴赛尔新资本协议》强调,内部评级是监测和空白股指单一借款人或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