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传统观点认为,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对手无力履行合同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然而,由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也可能发生在实际违约之前,当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即信用质量发生变化时,也会存在潜在的损失。

  对大多数商业银来说,贷款是最大、最明显的信用风险来源。信用风险既存在于传统的贷款、债券投资等表内业务中,也存在于信用担保、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中,还存在于衍生产品交易中。

  信用风险对基础金融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影响不同。

  信用风险包括违约风险、结算风险等主要形式。

  (1)违约风险既可以针对个人,也可以针对企业

  (2)结算风险是一种特殊的信用风险,涉及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货币进行结算交易。赫斯塔银行的破产促成了巴塞尔委员会的诞生。

  信用风险具有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特征。与市场风险相反,信用风险的观察数据少,且不易获取。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被定义为由于市场价格(包括金融资产价格和商品价格)波动而导致商业银行表内、表外头寸遭受损失的风险。

  主要包括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其中利率风险尤为重要。

  市场风险具有数据优势和易于计量的特点,并且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种类丰富。

  由于市场风险来源于所属的经济体系,具有明显的系统性风险特征,难以通过分散化投资完全消除。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规定,操作风险包括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七种表现形式:内部欺诈,外部欺诈,聘用员工做法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做法,实物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灵,交割及流程管理。

  操作风险具有普遍性,与市场风险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和信用分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不同,操作风险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和管理的各个方面。

  操作风险具有非营利性,它并不能为银行带来盈利,但是操作风险可能引发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

  资产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到期不能如期足额收回,进而无法满足到期负债的偿还和新的合理贷款及其他融资需要。

  负债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对其产生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是综合性风险。

  产生原因: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计划可能不完善之外,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同样会导致流动性不足。

  流动性风险水平体现了商业银行的整体经营状况。

  国家风险

  国家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与非本国居民进行国际经贸与金融往来时,由于别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化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国家风险可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类。

  政治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受特定国家的政治原因限制,不能把在该国贷款等汇回本国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权风险、政局风险、政策风险和对外关系风险等多个方面。

  社会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或非经济因素造成特定国家的社会环境不稳定,从而使贷款商业银行不能把在该国的贷款汇回本国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境外商业银行仅仅受特定国家直接或间接经济因素的限制,而不能把在该国的贷款等汇回本国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国家风险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国家风险发生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在同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经济金融活动不存在国家风险;

  二是在国际经济金融活动中,不论是政府、商业银行、企业还是个人,都可能遭受国家风险所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