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利率实行上限放开、下限管理。

  2.贷款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或称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在贷款合同签订之后,有确切证据证明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难以按期归还贷款时,可以中止(暂时停止)交付约定款项,并要求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贷款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贷款人对此负有通知义务和举证责任,贷款人没有明确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2003年12月27日《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通过,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5.借款人到期不归还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还本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银行无权扣押保证人财产。

  6.关系人包括:(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7.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工资保险费用(2)欠缴的社保和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8.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司的外部控制或附属关系为标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司的内部管辖关系为标准,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9.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0.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开始起无效。据此,显示公平的行为被撤销才是无效的,而不是自始至终无效

  1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即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3.《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公司法》对资本制度规定:允许公司资本的分批缴纳、非货币出资不得高估作价、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

  14.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5. 只要符合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可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和股份注册资本最低人民币3万元和500万元,

  16.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见裁定宣告破产是人民法院的职责,股东权利: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7.股份采取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18.股份公司以超过面值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增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19.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

  20. 2006 年8 月27 日通过《破产法》,2007 年6 月1 日起施行。

  21.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包括“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22.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30日,最长3个月。

  23.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24.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25.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6.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27.以背书转让的汇票,后手只需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而不是所有前手

  28. 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据债务的行为。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并交付收款人的行为,持票人按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29. 《票据法》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30. 《担保法》于1995年通过并实施。

  31.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32.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3.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实行下限管理,允许金融机构上浮贷款利率

  34.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货币管理制度,既包括对本币的管理制度,也包括在本国流通的外币的管理制度。

  35.金融犯罪是一种图利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有的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非法从事货币资金融通活动,危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6.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款的管理制度。高利转贷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贷款的管理制度。

  37.贪污罪是指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利用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8.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票据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变造货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刑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以使用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