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期货业协会将于6月26日—27日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等34个城市举办2010年度第三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于6月21日—25日登陆协会网站“准考证打印通道”打印准考证。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在协会网站发布。

  一、考试时间

  2010年度第三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6月26日—27日举行

  二、考试科目

  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为两科,期货基础知识、期货法律法规。单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三、考试地点

  34个考试城市包括: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银川、西宁、呼和浩特、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1 、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所有试题均为客观选择题。

  2 、每科试题量为155道,满分100,60分为及格。

  3 、 每科考试多场次组织,单科考试时间为100分钟。

  五、题型、分值

  1、基础知识科目:共 155 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多项选择题: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判断是非题: 20 道,每道 0.5 分,共10分;

  综合题: 15道, 每道2分,共30分

  2 、期货法律法规科目:共 155 道题目

  单项选择题: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多项选择题: 60 道,每道 0.5 分,共 30 分;

  判断是非题: 20 道,每道 0.5 分,共10分;

  综合题: 15道, 每道2分,共30分

  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证书

  单科成绩有效期为当年及以后两个年度。两门考试成绩均合格后取得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实行电子化管理,考生可上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询或打印成绩合格证书。

  取得成绩合格证后,考生如到从事期货业务的经营机构任职,可由所在机构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申请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