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及其用法 分类
名词(表示人或物名称的词)可以分为专有名词(Proper Nouns)和普通名词 (Common Nouns),专有名词是某个(些)人,事物、地点、团体、地方,机构等专有的名称,首字母通常大写。如Beijing,China等。普通名词是一类人或东西或是一个抽象概念的名词,如:book,sadness等。名词按其所表示的事物的性质也可以分为可数名词(countable noun)和不可数名词(uncountable noun),可数名词有单数和复数形式。普通名词又可分为下面四类:
1)个体名词(Individual Nouns):表示某类人或东西中的个体,如:gun。
2)集体名词(Collective Nouns):表示若干个个体组成的集合体,如:family。
3)物质名词(Material Nouns):表示无法分为个体的实物,如:air。
4)抽象名词(Abstract Nouns):表示动作、状态、品质、感情等抽象概念,
如:work。 (以上两类属于不可数名词)

用法
1、 用在谓语前做主语。
2、 用在谓语后做宾语。
3、 用a/an/the 或物主代词、名词所有格修饰名词;用some,any 等修饰不可数名词
4、 形容词/定冠词/不定冠词都是用来修饰名词的:结构: 形+名
5、数词结构 :数+名 冠词结构: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