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每年都有大约6万名年轻的外国学生来德国留学,如果他们来自其它的欧盟国家,问题倒不太大,留学期间的打工政策和毕业以后的工作机会都和德国学生相仿,但是对于那些非欧盟国留学生来说,限制就要严格地多。不过从去年年初开始,情况有所好转。请看德国之声记者就此采写的报导。

波恩大学法律系学生刘海涛快要毕业了。十年前,他从上海来德国留学,生活中充满了严峻的挑战:除了每天咀嚼晦涩难懂的法律书籍之外,课余时间还要打工,维持自己的用度和开销。而毕业之后的前景依然一片茫然:“现在我必须首先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然后再设法争取到一个两年的见习位置。之后,我再考虑是留在德国还是返回中国。如果有不错的机会,我还是会留在德国,至少先积累几年的工作经验。”

根据现行的政策,刘海涛的愿望很有实现的可能。以前,外国留学生必须一毕业就离开德国,从去年年初开始,新外国移民法生效,其中规定,外国毕业生可以延长他们的居留,用来在德国寻找适当的工作机会。科隆外国人管理局负责人达葛玛·达门对此解释说:“每一个顺利毕业的外国学生原则上都有机会在德国境内逗留一年,用来找工作或者创业,这条新规则和旧有的法律条文有着本质上的不同。按照过去的规定,外国学生必须学满归国。”

如果外国学生在学习期间通过实习积累了一定的职业经验,或者获得了其它的专业技能,这将大大加强他们在工作市场上的竞争力。达门认为:“如果一位外国学生拥有附加的专业技能,那么我们将把他放入一个专业人才档案库,分析他所有的学科、成绩、技能等指标,考察他是否能够具备某项工作的专业要求。”

以刘海涛为例,如果考核结果达标,胜算就很大了。不过他最终拿到工作位置还有一个先决条件,那便是:不能对同等资格的德国学生构成就业威胁。也就是说,如果同时还有很多和刘海涛一样优秀的德国学生竞争同一岗位,德国学生将拥有优先权。

达门说:“首先需要考察的是,拥有某种专业素质的毕业生所要找寻的工作领域是什么样的?在这一领域内都有哪些招聘机会?然后还要调查,有没有哪一个工作位置适合这位外国学生,同时又不和在联邦工作中介处登记在案的德国人发生冲突。”

不过,找工作的时间拖得越久,外国留学生越是有可能陷入经济困境。在留学期间,外国学生每年可以打工90个整天或者180个半天,当他们毕业以后,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之前,这一规定依然适用。达门说:“例如,他们可以开出租车或者去饭店跑堂,不过他们必须说明他们正在积极地寻找能够学以致用的正式的工作。”

如果一年之后,工作依然杳无踪影,失败的求职者就必须离开德国。那些有所斩获的幸运儿还必须跨越最后一道障碍:试用期。达门解释道:“合同里注明的试用期也决定了第一份工作居留的长短。之后,如果用人单位无限期地延长合同,外国雇员就可以直接拿到两年的工作居留。”

看来,想当律师的刘海涛必须抓紧时间了。如果寄出的简历和求职信统统石沉大海,那该怎么办呢?刘海涛说:“我先有一年的找工作时间,如果9个月或者10个月过去之后,依然看不到任何转机和希望,那我就要考虑卷铺盖回国了。我会在最后的那一天离开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