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面向社会全体公民的全国性标准化英语证书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该考试以考查考生的语言交际能力为核心,由低到高分为一、二、三、四、五级,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合格证书,在全国通用。2013年下半年我省开考一、二、三、四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考试形式

PETS分为笔试和口试,笔试包含听力测试内容。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选择其中任何一个级别的考试报考,不要求考生在获得低级别证书后才能参加高级别的考试,但一次只能参加其中一个级别的考试,报名时考生可以选择报单项(笔试、口试)或两项全报。

二、 各级别的水平

级别

级别描述

有关说明

一级

初始级,其英语水平基本适应诸如出租车司机、宾馆行李员、门卫、交通警察等工作,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取得一级合格证书和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一级证书可获得《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一级)

二级

中下级,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要求,同时也基本适应诸如宾馆前台服务员、一般银行职员、涉外企业一般员工以及同层次其他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1、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阶段英语(一)的学分。

2、取得二级合格证书和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二级证书可获得《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二级)

三级

中间级,其英语水平可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或符合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要求,基本适应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经理助理、初级科技人员、外企职员的工作,适应同层次其他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中的基本需要。

1、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阶段英语(二)的学分。

2、PETS-3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是非英语专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英语专业的成教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要PETS-4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3、取得三级合格证书和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3级证书可获得《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三级)

四级

中上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攻读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现代企业经理等工作对英语的基本要求。

  

三、 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

级别

笔试

口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一级

2013年9月

14日上午

一级9:00-10:30

9月14日下午至15日上午

上午8:30入场

9:00开始

下午1:30入场

2:00开始

二级

二级9:00-11:00

三级

三级9:00-11:00

四级

三级9:00-11:20

 

2、笔试考生8:30开始入场,8:45后不得入场。上午进行的口试考生8:30开始入场,9:00后不得入场;下午进行的口试考生1:30开始入场,2:00以后不得入场。

3、考试用笔:书写部分只能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填涂信息点只能用2B铅笔。

4、笔试题有客观题和主观题两种类型,口试采用面对面交谈的方式,每次口试采用由两名口试教师对两名考生进行测试的形式。

5、不同级别考试持续的时间不同,具体是:一级:笔试90分钟,口试8分钟;二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三级:笔试120分钟,口试10分钟;四级:笔试140分钟,口试12分钟。

6、PETS-1、2、3级均每年开考两次,上半年(3月)和下半年(9月)各一次。PETS4级每年下半年(9月)开考一次,

四、报考手续及有关规定

1、报名地点:省内各考点均接受考生报名(详见“考点设置”)。

2、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1日,逾期不再接受考生报名,也不再更正任何报名信息。

2)各考点开始报名时间由各考点确定。

3、报名条件: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报考任何一个级别。

4、报名办法: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近期免冠相片一张亲自到报名点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可凭户口本或护照报名,现役军人(或武警)凭军人(或武警)证件报名。报名时采用电子摄像,考生按规定填写《海南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签名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考前十五天,考生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5、保留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单项成绩合格证及复印件,且将相关内容按规定填写在《海南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表》上。

6、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结束后,要签署《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

五、考试成绩及证书

1、PETS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成绩按5分制计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在同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相同级别的笔试及口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全国统一编号,证书上印有持证人身份证号码,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也可供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参考。

2、笔试或口试只有一项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作的《笔(口)试成绩合格证》,证书上印有持证人的相片、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PETS 1-4级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保留到同一级别的相邻的下一次考试,即如果考生在一次考试中取得单项(笔试或口试)成绩合格证,在相邻的下一考次中报考另一项考试(口试或笔试),且成绩合格并申请保留上一考次成绩(考生需提供上一考次取得的单项合格证及参加考试的省级代码),也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文件规定,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的学历教育考试中, PETS-2和PETS-3的笔试合格成绩可以分别替代自考英语(一)和英语(二)的学分(单通)。

4、根据海南省学位委员会文件规定,PETS-3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是非英语专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英语专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需要PETS-4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5、教育部考试中心与国家护理人才国际化开发与管理委员会共同推出了《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和全国医护英语水平考试(METS)一定级别的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级别的《全国医护英语综合等级证书》。该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其签章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华护理学会。

六、证书、成绩的领取及查询

1、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使用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三项中的任意两项进行证书及成绩的查询。同时,考生也可以登录海南省考试局主页(),使用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三项中的任意两项查询当次考试的成绩。

2、考试结束后2个月,考生到报名点领取本次考试的成绩单和合格证书。考后六个月内不到报名点领取成绩单和证书的,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PETS-2的考生可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报告单。该报告单详细介绍考生各部分的表现,并给出考生在PETS能力量表上所处的位置,使其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离本级别或上一级别合格分数线的距离,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有较全面的了解。

七、考试资料及其他

1、PETS大纲及教程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委托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各地新华书店有售,考生也可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更多PETS的相关资料信息。

2、关于PETS报名、考试、成绩发放、证书获取等最新动态,请向各报名点咨询,也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主页()查阅相关内容。

八、考点设置

考点名称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备注

海口旅游职业学校

海口市白龙北路

65373129

考试地点设在新校区(白水塘路)

海口经济学院

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

65733721

只接受考生报考三级、四级

海南医学院

海口市城西学院路

66984900

只接受考生报考三级笔试

海南师范大学

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65815991

只接受考生报考三级、四级笔试考试

海南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

文昌市文中路

63298693

只接受考生报考三级、四级

琼州学院

三亚市荔枝沟

86622852

88651782

只接受考生报考三级、四级

注:节假日不接受考生报名。

海南省考试局

2013年5月21日